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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【禁菸宣導】拒絕菸害享受純淨生活宣導短片
發佈日期 2024 年 8 月 21 日
發佈單位 訓育衛生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141
公告內容

為傳達菸品影響的不僅是最重要的健康,也對人際互動、交友、職場有極大影響,市長與臺北市拒菸大使邰智源共同拍攝旨揭菸害防制宣導短片,呼籲民眾拒絕紙菸、水菸、雪茄、嚼菸、加熱菸、電子煙等所有菸品,共同將「拒菸」化為實際行動,享受純淨生活。

 

特別提醒❗
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公告施行,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及使用。依修正通過之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,禁止任何人製造、輸入、販賣(包括透過網路、實體店面及面交)、供應(提供他人使用)、展示或廣告(製作廣告、接受傳播或刊載)各式電子煙之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,相關罰則說明如下:

1.製造或輸入業者若有製造、輸入、廣告行為,處新臺幣1千萬元至5千萬元罰鍰;製造或輸入業者以外之人,若有製造、輸入行為,則處新臺幣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。

2.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如製作廣告、接受傳播或刊載,處新臺幣40萬元至2百萬元罰鍰;製造業、輸入業、廣告業、傳播媒體業者或廣告委託人以外之人,則處新臺幣20萬元至1百萬元罰鍰。

3.販賣、展示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,處新臺幣20萬元至1百萬元罰鍰。

4.供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,處新臺幣1萬元至25萬元罰鍰。

5.使用類菸品者,處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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