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健康署製作菸害防制相關宣導
發佈日期 2025 年 10 月 01 日
發佈單位 學務處
公告類別 活動資訊
公告等級
點閱次數 30
公告內容

「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(含電子煙)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(含加熱菸),最高可罰1萬元」。
健康署網站菸害防制主題置有「電子煙防制專區」
(網址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444)

相關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