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「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比例」 發佈日期 2025 年 1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事務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21 公告內容 一、本府將「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」第17條第2、4項事項委任本府交通局,以該局名義執行之。 二、本市提供小型車停放之路外公共停車場,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: (一)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:依轄區內公有路外停車場之小型車停車位總數設置百分之二以上。 (二)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:各停車場應設置百分之一以上。 相關附件 【2025-01-10】體育賽事環境友善指引 【2025-01-10】臺北市政府「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停放於本市公有停車場停車優惠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