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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轉知:有關本府及所屬各機關(構)學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(以 下簡稱服務法)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(以下簡稱港澳), 請自即日起參照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(構)人員赴香港 或澳門注意事項」辦理一案,請查照。
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27 日
發佈單位 人事室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重要
點閱次數 8
公告內容

轉知:有關本府及所屬各機關(構)學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(以 下簡稱服務法)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(以下簡稱港澳), 請自即日起參照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(構)人員赴香港 或澳門注意事項」辦理一案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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