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年自用汽、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之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,北市稅處提醒您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,請如期繳納!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文書出納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33 公告內容 113年自用汽、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之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,北市稅處提醒您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,請如期繳納! 相關附件 【2024-04-22】「我的減碳存摺」全民運動 【2024-04-19】土水保護桌遊教師增能培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