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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
公告主旨 113年自用汽、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之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,北市稅處提醒您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,請如期繳納!
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19 日
發佈單位 文書出納組
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
公告等級 轉知
點閱次數 28
公告內容

113年自用汽、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之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,北市稅處提醒您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,請如期繳納!

  • 113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宣導海報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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