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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館規章

壹、圖書館管理規則

  • 本館採開架式圖書管理方式。
  • 入館時,除紙筆外,其他書籍物品等請放在置物櫃;貴重物品請自行妥為保管,如有遺失,本館恕不負責。
  • 食物飲料請勿攜入館內食用 。
  • 請善加愛護館內一切物品,並注意公共道德與環境清潔,請勿喧嘩。
  • 轉學、休學、畢業時,須還清圖書;如有遺失、毀損等,應到本館辦理圖書遺失毀損賠償。

貳、圖書借閱辦法

  • 本館採開架式,由讀者自行由書架選取書刊 → 至服務台 → 憑學生證辦理借閱。
  • 每人最多可借閱圖書(或過期期刊)5冊,借閱期限為二星期。
  • 借閱期限屆滿,若需繼續借閱,請至服務台辦理續借手續;續借以一星期為限。
  • 逾期未還書者,依逾期天數停止借閱權利。
  • 參考工具書、報紙、現期期刊、錄影帶、光碟,限館內使用。
  • 期中考、期末考前一星期停止借書。
  • 本館遇有清查及整理時,得索回借出書籍。

參、圖書遺失賠償辦法

  • 讀者借閱使用本館圖書(或資料)等,若有遺失、損毀等情形,應由讀者自行購買書名作者版本等完全相同的圖書(或資料)賠償。
  • 每遺失損毀的圖書未賠償前,學生證需扣留於本館。